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1年昌江县高新技术产业扶持
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昌府规〔2021〕1号)规定,现组织申报2021年昌江县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申报、部门审核、事后奖补兑现。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2021年昌江县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3.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以来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认定批文复印件(原件查验);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5.付款申请函(详见附件3,单独提供)。
(二)注意事项
企业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按A4纸型胶订成册(除付款申请函),一式一份,编制目录,按照上述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材料封面标注公司名称和“2021年昌江县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电子版为盖章纸质版的扫描件刻录为光盘,光盘封面用签字笔写明企业名称及申报年度。申报材料统一由企业提交至县工信局。
申报地址:昌江县机关办公大楼325办公室
联系电话:26698616
五、审批流程
(一)初审。县工信局对申报资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公示。县工信局根据初审意见将拟支持企业名单在县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三)审批。县工信局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请县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专班和县政府审批。
(四)拨付。审批通过后,待财政下达资金后,县工信局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