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委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咨询单位
公开遴选的公告
为做好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委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咨询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委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相关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要求,开展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委会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
三、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四、经费预算:基本收费3.93万元;核减额奖励按实际核减金额的1.5%计取。
五、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注: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审核咨询服务费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六、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
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咨询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咨询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咨询单位,若咨询单位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3、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4、由选聘人与中选的咨询审核单位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路31号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九、选聘人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62369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