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县开展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

的通知

充电基础设施企业

根据省发改《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和《关于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192227 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各有关单位拟开展昌江县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为保障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验收的充电基础设施需符合以下条件:场站对外运营,完成备案程序,在省级平台完成企业准入及场站数据信息接入。

二、企业需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同联合验收小组开展现场验收工作。为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欲申请验收的企业尽快完成第三方机构委托工作,如已完成委托工作,请将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双方委托合同(首页、盖章页)电子版发送至县工信局工业股邮箱(changjianggongxi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提交的验收相关材料”。

三、充电基础设施企业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和《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等验收相关材料(表格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下载,验收材料需纸件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给我局。

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安排一名业务人员参加验收。具体验收时间我局另行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罗良斌 电话:26698616 电子邮箱:changjianggongx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