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加钗农场、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动员社会各方公益力量,筹集整合更多资源帮助和改善青少年民生,帮助我县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想,根据团省委有关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委、县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中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团县委决定继续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准助学,爱心圆梦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至9月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1.2020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残疾户及垦区贫困生“四类”家庭的大学生;
2.具有琼中县户籍,且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琼中县常住人口;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4.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补助事宜:
(1)父母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不作为资助对象,但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变故开销较大的情况除外;
(2)报送材料不齐全或不及时不予办理;
(3)报送情况有虚假者不予办理;
(4)受助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大摆升学宴,一经查实,将取消资助资格;
(5)考生考取的学校为免学费类院校或专业,不予办理;
(6)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后放弃就学资格的,不予办理。
五、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一次性)。
六、活动步骤
(一)启动申报阶段(6月17日-7月15日)
团县委印发文件通知,在《今日琼中》、琼中电视台、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琼中县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部署,自6月16日起启动高三贫困毕业生申请圆梦助学金工作。凡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至所在乡镇团委,各乡镇团委联系电话见附件4。
(二)走访筛查阶段(6月17日-8月20日)
采取边申报、边走访的方式,各乡镇团委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要分类开展走访,对于“四类”家庭高三毕业生,走访筛查由各脱贫攻坚中队帮扶责任人负责,并将核查材料返回至各乡镇团委;对于非“四类”家庭的高三毕业生,走访筛查由各乡镇团委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所有的走访筛查、网上信息完善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
(三)公示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30日)
根据募集资金的多少,择优确认资助对象,并在琼中电视台、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琼中县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含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县委统一将资助资金转入申请对象指定账户。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帮扶单位要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出发,组织乡镇驻点干部、各帮扶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残疾户等家庭成员中有2020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三毕业生,引导他们开展线下申请表填写、线上注册申请报名等工作,并组织帮扶责任人做好走访筛查,收集佐证材料及照片(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县教育局、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三毕业生于6月底前完成线下和线上申请,确保把各项申请材料准备到位。
2.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乡镇团委要熟知学生申请流程(见附件1),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工作态度,按照申请条件优中选优、困中选困。选定受助生后,填写意见及名单上报团县委(见附件4)。团县委设专人负责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并最终按确定资助的人员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拨付至受助学生所提供的银行卡中,确保专款专用。
3.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合力。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奉献爱心、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叶文智、李金凤;
联系电话:86222614;
电子邮箱:qztw2614@163.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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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0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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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