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0年昌江县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的通知

 

 

 

昌江电信、昌江移动、昌江联通、儋州铁塔、昌江有线电视: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海南省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工信信通〔2021〕3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昌江县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资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2日-3月31日。

 

二、补贴内容

 

2020年期间建成并开通的5G基站及其基础设施配套。主要包括省下达第一批5G基站建设任务、四季度增补5G基站建设任务、市县城区激励性5G基站建设计划、“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简称“5G医疗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5G基站建设任务,以相应铁塔、机房、电源等基站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补贴资金总额

 

我县2020年5G建设运营财政补贴资金共计177.10万元(含第三方委托费),其中第一批5G建设任务四季度增补建设任务和5G基站建设激励计划中的5G基站建设补贴115万元,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补贴23.1万元;5G医疗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门诊部和卫生院分院等)5G基站建设补贴30万元,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补贴9万元

 

四、补贴标准和申报要求

 

(一)补贴标准

 

1. 第一批5G建设任务四季度增补建设任务和5G基站建设激励计划中的5G基站,按1万元/个进行补贴,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按0.3万元/个进行补贴。

 

2. 5G医疗项目中的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农场医院、门诊部和卫生院分院等)5G基站,按2万元/个进行补贴,相应的基站配套建设按0.6万元/个进行补贴。

 

3.我局将从补贴资金中留出2%额度作为第三方机构委托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补贴申报审核工作,主要形式为审查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

 

4.优先全额发放列入省年度建设任务项目补贴,但不得超过预算资金,如资金不足将同比例下降发放;未列入省年度建设任务项目补贴资金从剩余补贴资金中安排,如资金不足将同比例下降发放或不发放。

 

(二)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前,各通信企业将符合补贴条件的5G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提交至县工信息局审核,提供的信息应包括5G基站(或配套建设)名称、站点类型、基站地址、完工时间、开通时间和建设单位等;补贴申函中应书面承诺补贴范围内的5G基站和配套建设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审查验收。

 

审查验收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各通信企业要按时向验收组提供相关审查材料和配合到实地核查。

 

五、补贴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5G基站及配套建设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在2020年期间建成并开通,否则不能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电信和联通合建、承载两家公司5G逻辑基站的单个5G物理基站,按1个5G基站计算补贴量,补贴对象为直接投资的基站建设单位。

 

(三)在同一站址同时为多家运营商5G基站服务的单个配套建设,按1个5G基站配套建设计算补贴量。

 

(四)对于5G医疗项目乡镇卫生院5G基站建设,只对符合项目应用需求且首家建成开通的建设单位给予补贴。

 

(五)本方案中的补贴标准仅适用5G宏站和5G室分系统,不适用于5G微站。

 

六、考核监督

 

通信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如发现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则取消相关企业在县的本次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事项

 

请各公司于3月20日前向工信局报送补贴申报联络人信息(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于3月31日前递交全部补贴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函(模板)

 

2.2020年5G建设财政补贴申报表

 

      

 

 

 

 

昌江县工信局             昌江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申报函(模板)

 

 

附件2:2020年5G建设财政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