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昌江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我县从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开展。

 

二、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申领数量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四、申领原则

 

自愿原则

 

 

 

 

 

五、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300DPI,JPEG格式,大小为20KB-50KB。

 

6.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7.委托他人申领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等申领材料。

 

 

 

 

 

 

 

 

 

 

 

六、申领地点

 

序号

 

详细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地点1

 

真爱婚纱摄影店——金水湾路,武装部门口的桥头内进30米

 

詹启:18876919132

 

易晓然:18289317539

 

免费拍摄一寸照

 

地点2

 

邮储银行昌江支行营业部(人民北路241-3号、金兰岛酒店旁边)

 

吉小凤:13337585585

 

免费拍摄一寸照

 

地点3

 

邮储银行叉河镇支行(叉河镇叉河大道)

 

陈启盛:15595847855

 

免费拍摄一寸照

 

地点4

 

石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何顺义:13976507797

 

 

 

地点5

 

十月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钟章怡:17776810730

 

 

 

地点6

 

乌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符  权:13976505502

 

 

 

地点7

 

昌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张恩丰:15203056761

 

 

 

地点8

 

海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唐淑兰:13627546749

 

 

 

地点9

 

七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宇聪:13976831761

 

 

 

地点10

 

叉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吴坤芽:18876056070

 

 

 

地点11

 

王下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林  柱:13976938280

 

 

 

特别说明:

 

1.请石碌镇、十月田镇、海尾镇、海南钢铁公司(包括海南矿业)、红林农场、红田农场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地点1或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2.请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叉河镇、七叉镇、昌化镇、乌烈镇、王下乡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地点2、地点3或户籍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3.其他省份或市县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请6月30日之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证明材料就近地点申领优待证(省外户籍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还需提供:一是申请人应按照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海南省居住证;二是申请人应在海南省常住地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且未断缴或在海南省内常住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七、相关注意事项

 

1.申领优待证前必须在系统中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且持有符合规格的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如未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请携带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先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后申领优待证,如已在系统中完成建档立卡信息采集表,则携带符合规格的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申领优待证

 

2.退役证件遗失且无法提供入伍材料和退役登记表的,须经户籍地所在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公安、民政、人武部门比对认定身份并确认盖章。

 

3.身份证和退役证上姓名不一致时,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认定。

 

全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通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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